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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已成新趨勢

從全球綠色趨勢可以看出,先進國家為因應環保與能源議題,針對電子產品頻頻加強法令管制,儼然新的「非關稅壁壘」。國際間的環保協定已超過180個,其中具有重大影響力的法令規範,如有害物質防制指令(RoHS)、廢電器電子設備回收指令(WEEE)及能源使用產品生態化設計指令(EuP),對我國電子產業的影響性十分重大。

華碩對於綠色議題更不敢輕忽,在管理及技術面,均預先執行因應措施,包括調整內部分工組織及相關權責;制定、發行及執行相關ISO綠色管理標準,制定華碩集團禁用物質技術標準、建立電子化綠色資訊平台,公告相關禁用物質要求及標準在綠色採購平台(SRM)上,讓供應商有所遵循,此外,也不定期地舉辦對內及對外的教育訓練等。

 

化學物質管理

為維護人類健康與環境安全,華碩對於化學物質之使用,抱以謹慎的態度,並遵守各相關規範對於特定化學物質的規定,嚴格地要求供應商限用或禁用列管之有害化學物質。華碩對於有害化學物質之定義為具持續性、生物累積性、毒性、致癌性、導致畸變性、毒性複製性、及環境賀爾蒙干擾性等特性之化學物質。

在有害化學物質管理方面,華碩以因應歐盟 RoHS 指令之要求為首要目標,並從 2006 年1月1日起,所有新產品已完全符合歐盟 RoHS 指令的要求。此外,除了RoHS指令所規範的鉛(Pb)、鎘(Cd)、汞(Hg)、六價鉻(Cr6+)、多溴聯苯(PBBs)、多溴聯苯醚(PBDEs)等有害化學物質外,還額外管制鎳、聚氯乙烯(PVC)、四溴丙二酚(TBBP-A)、臭氧危害物質、放射性物質等多種化學物質,此外,華碩在電池與包裝材料的使用方面亦有相關之規範。

華碩在因應 RoHS 指令推動環保工作時,大原則就是「源頭管理」,「源頭」代表一群數量龐大的供應商,只要上游源頭控制在 ‘綠色’,接下來就不太會有變化因素;因此,零件供應商需提交第三公證檢測實驗室之測試報告及不使用華碩管制物質之證明書給華碩,並透過綠色採購平台,提供合作之供應商綠色零件承認的作業流程,利用電子化方式進行資料交換,以提高運作效率。

華碩對溴丙二酚 (TBBP-A) 使用現況

四溴雙酚-A (TBBP-A, Tetrabromobisphenol-A, C12H12BR4O2, CAS-No. 79-94-7)為溴化耐燃劑(BFR)的一種,會對人體健康及生態系統造成威脅。由於這些的考量,華碩公司也努力來排除我們產品中四溴雙酚-A以及其他有害物質的使用。

華碩公司自我要求對於我們產品中所有外框及包覆材、電子零件及其他內部塑膠零件等的含四溴雙酚-A之濃度不得超過 0.1% (1000ppm)的材料重。華碩公司並持續致力消除在印刷電路板、電纜及連接器上之四溴雙酚-A的使用。

◎環境管理物質一覽表◎
種類

物質名稱

參考法規

重金屬

鎘以及鎘化合物

76/769/EEC
91/338/EEC
Netherland:Decree 1999
2002/95/EC
OSPAR

鉛以及鉛化合物

California Proposition 65
USA:16 CFR 1303
2002/95/EC
OSPAR

汞以及汞化合物

2002/95/EC
OSPAR

鎳以及鎳化合物

76/769/EEC
‧94/27/EC
‧2004/96/EC

六價鉻化合物

‧76/769/EEC
‧2002/95/EC

有機氯化合物

多氯聯苯(PCB)

‧76/769/EEC
‧OSPAR
‧85/467/EEC
‧89/677/EEC

多氯化?(PCN)

‧  The Law concerning the Examination and Regulation of Manufacture etc. of Chemical Substances ( Japan )
‧  OSPAR

聚氯三聯苯(PCT)

‧76/769/EEC
‧85/467/EEC
‧89/677/EEC

氯化烷烴(CP)

‧  76/769/EEC
‧  2002/45/EC
‧  OSPAR

其他有機氯化合物

有機溴化合物

多溴聯苯(PBB)

‧2002/95/EC

多溴聯苯醚(PBDE)

‧2002/95/EC

四溴丙二酚(TBBP-A)

其他有機溴化合物

有機錫化合物 (三丁基錫化合物、三苯基錫化合物)

‧  The Law concerning the Examination and Regulation of Manufacture etc. of Chemical Substances ( Japan )
‧  OSPAR

石綿

‧  76/769/EEC
‧  1999/77/EC

特定偶氮化合物

‧  76/769/EEC
‧  2002/61/EC

甲醛

‧ 德國甲醛管制規定
‧ 丹麥福馬林管制規定

聚氯乙烯

臭氧危害物質

‧ Montreal Protocol

放射性物質

‧ Law for the Regulation of Nuclear Source Material, Fuel Material Reactors 1986

◎零件承認電子化流程: